农村基层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也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区”。今天,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在廉洁履职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在征地拆迁中暗箱操作,蚕食群众利益;有的截留挪用惠农资金、虚报冒领扶贫物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有的甚至将党的惠民政策异化为权力“自留地”,把集体资产变为私相授受的工具……这些现象看似“小贪小腐”,但“蝇贪”成群可蚀根基,“蚁腐”成势亦可溃堤。诸如此类的问题,不仅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干群关系,还会搅乱资源配置秩序,导致乡村振兴项目半途而废,更严重的是会助长“破窗效应”,削弱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近日,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突出问题导向,列出负面清单,举措直指基层权力监督的痛点,以制度之笼规范权力运行。乡村全面振兴是经济命题,更是政治任务;乡村治理是薄弱环节,也是系统工程。根治农村基层腐败,既要猛药去疴,也要固本培元。一方面,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另一方面,要构建不能腐的机制,实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让每笔资金、每个项目都在阳光下运行;更重要的是,要培育不想腐的自觉,通过加强党性教育、树立先进典型、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让廉洁从政、干净干事成为农村基层干部的价值追求。
(原载于《人民日报》2025年5月9日第13版)
上一篇:文化产业带动2万余人就业
下一篇:“我有一个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