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易方达、华夏、南方、富国、广发、嘉实、汇添富基金等16家基金公司集体公告,旗下浮动费率基金产品发行定档,均将于5月27日开启发行,多数产品将于6月中下旬结束认购。此前,首批共2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已获证监会注册,在一周左右时间内完成了申报流程。
据了解,首批产品均设置了1.2%(基准档)、1.5%(升档)、0.6%(降档)三档费率水平。投资者持有一年以后赎回产品时,基金管理人将会根据产品年化收益水平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对比情况,来计提不同档次的管理费。
若年化收益水平基本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年化收益水平跑输业绩比较基准3%的,适用低档费率;取得正收益且年化收益水平跑赢业绩比较基准6%的,适用升档管理费率。若投资者在一年以内赎回产品,则不适用分档安排,一律按基准档费率收取管理费。
总体来看,尽管此前市场已有部分浮动费率类基金产品,费率与基金规模、持有时长或收益挂钩。但此次新上报的产品与过往浮动费率产品明显不同,在费率机制上做了重大革新:
一是管理费率挂钩投资者持有一定时间后的实际收益情况以及相较业绩基准的表现,更强调投资者最佳利益导向,并首次将费率细化至“单客户、单份额”维度,真正实现“千人千面”差异化。二是明确锚定业绩比较基准,激励基金管理人不断提升投资能力、完善投研体系,强化对长期超额收益的挖掘。三是采用开放式运作模式,兼顾投资者长期投资与流动性管理的需求。新机制下的“新基金”对各家基金公司的综合运营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5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25条具体举措,其底层逻辑始终锚定“投资者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聚焦投资者回报与行业长期发展。其中,对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机制的改革受到行业高度关注。《行动方案》提出,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对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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