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莆田市分行联合制定实施《关于支持鞋服企业稳外贸稳生产的若干措施(第一批)》,共计10条,帮助我市鞋服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形势变化,全力稳订单、拓市场。
降低企业交易风险方面,对出口鞋服企业运用汇率避险产品的综合费用,在省级补助比例的基础上给予叠加最高30%的奖励,单家企业全年奖励不超过60万元(含省级部分)。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大对出口鞋服企业支持,提高出运前险赔偿比例。对出口鞋服企业当年度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给予叠加支持。
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方面,金融机构不得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对鞋服企业给予政策上的倾斜支持,实行无还本续贷、延长贷款期限、阶段性金融产品间贷款额度共享等政策。实施“首压首抽”监测报告及鞋服产业链信贷监测机制。
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方面,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白名单”鞋服生产、贸易企业,在现行“白名单”政策担保额度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融资担保额度,原享受最高担保额度为500万元、750万元的企业提高至1000万元;原享受最高担保额度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担保额度再提高500万元。减半征收对上述企业的担保费。本条措施执行3个月,到期视情调整。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方面,设置5亿元的市级鞋服产业专项贷款,由市级财政对鞋服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年化1%贴息补助,单家企业可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一年期以内的贷款按实际期限贴息、超过一年期的贷款按一年贴息。
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方面,支持市、县区属企业与鞋服企业开展供应链采购、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合作。
支持企业稳工稳岗方面,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不超过30%。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支持企业拓展市场方面,对县区(管委会)牵头举办的出口转内销专场活动,按照当地财政实际投入费用给予最高70%的补助,每场活动补助不超过20万元。对各县区(管委会)牵头举办的鞋服市场拓展活动,按照当地财政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每场活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支持发展跨境电商方面,对鞋服企业在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入驻及运营产生的费用补助比例提高至80%,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提高至15万元。
支持企业自主创牌方面,对鞋服企业转型创牌的,按企业品牌建设年度实际产生费用的20%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增强服务保障机制方面,发挥服务企业“110”机制作用,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困难问题。推行重点企业出口退税“即报即审即退”服务。(全媒体记者 吴琪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