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本报讯 记者张自芳近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在持续开展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基础上,今年福建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计划安排补助资金3000万元,支持泉州惠安、莆田湄洲岛、宁德东桥开展试点,每个试点片区1000万元。首批补助资金2400万元已于日前下达。
补助资金用于试点片区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实施碳排放统计和监测。资金采取分批下达方式,在先行安排补助资金的80%支持试点基础上,根据试点片区建设年度考评情况,再下达剩余的20%补助资金,鼓励试点片区通过试点创建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自2022年首次开展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以来,福建省财政已累计投入6400万元,支持在全省建设10个绿色低碳试点片区,新建高星级绿色建筑12.3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10.3万平方米,建设超低能耗建筑1万平方米,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超过11.6MWp,通过信息化物联网等技术打造6个碳排放监测平台,以点带面形成科学有序实施、绿色低碳综合改造、集成应用低碳技术产品、数字化赋能管理等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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