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5月23日联合对外发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运行,鼓励有关部门、行业和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公共服务。
管理办法将于7月15日起施行。推广应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能否更好保护你我个人信息安全?将给生活带来哪些改变?
可使用网号网证
进行登记核验
前脚在网上实名注册账号,后脚各种推销电话接踵而至……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成为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对此,我国近年来组织建设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由公安部负责实施,联合国家网信办等部门推广应用,在满足线上认证个人身份需求的同时,更好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
根据管理办法,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以自愿向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在互联网服务中需要登记、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可以使用网号、网证依法进行登记、核验。既能证明身份,又能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简单来说,网号是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网证是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打个比方,平台如同一个由国家管理的个人身份信息“仓库”,里面的每个“储藏间”中存放着你我的身份信息。网号是“储藏间”的“门牌号”,网证是你我手中的“IC门禁卡”。我们在网上认证身份时,只需向对方报上“门牌号”,由国家“仓库”来验证“IC门禁卡”并反馈核验结果。清华大学教授郑方表示,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核验身份,可以减少互联网平台等收集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人脸等信息。通过匿名化技术保护公民身份信息数据,实现公民身份信息的“可用但不可见”。
已在政务服务等领域
开展试点应用
“不用带实体身份证,无需反复输入证件号码,更不怕身份信息被截留,随用随走。”在山东泰安政务服务大厅,李先生在自助终端屏幕上点击“国家网络身份认证”按钮,很快完成身份认证。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并通过验证的,互联网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用户同意提供的除外。
“网号、网证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证件,也不强制使用。”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研究员于锐说,“是自愿选择使用的,一种更加安全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
据介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于2023年6月上线,已在主要互联网平台和政务服务、教育考试、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开展试点应用。
进一步推广应用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提出,鼓励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按照自愿原则推广应用网号、网证。鼓励互联网平台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公共服务。
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管理办法规定未成年人申请网号、网证应当取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此外,国家网络身份认证不对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