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一起民事案件进行执行悬赏。根据公告显示的悬赏比例,金额最高可达174万余元。
公告显示,案件的被执行人共有两名,分别为1982年出生的刘燕和1985年出生的刘波。
记者从茅箭区人民法院获悉,刘燕和刘波系姐弟。
公告显示,案件执行标的为本金920万元、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凡首先向茅箭区院提供被执行人刘燕、刘波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9%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则不予奖励。按照上述悬赏比例,赏金可达到174万余元。
有知情者,可拨打电话0719-8472983,联系茅箭法院陈法官。法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来源 茅箭法院、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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