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24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减持新规落地。一年来,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二级市场减持规模明显下降,同时,监管部门严惩违规减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防范各类绕道减持、变相减持等行为,织密减持制度网。
市场人士认为,在“制度约束、穿透监管、重罚威慑”的监管“组合拳”下,无序减持得到遏制,上市公司和大股东更加聚焦主业经营,有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强化长期价值投资导向,增强A股韧性,构建良性市场生态。
“减持新规有效遏制了短期套利行为,同时监管部门以‘零容忍’执法彰显了维护市场公平性的决心。”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杨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后续监管部门需要继续强化穿透式监管,优化减持信息披露,动态挂钩减持限制等,通过消除信息不对称、遏制违规减持等,维护市场公平性与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资本回归长期价值创造,降低股价异常波动风险,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构建良性生态基础。
主要股东减持规模下降近两成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九条”)提出,严格规范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坚决防范各类绕道减持。减持新规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要求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与大股东共同遵守减持限制等。
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截至5月23日,从是否破发、是否破净以及分红比例是否达标三个维度来看,A股上市公司中,有2703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受限,约占A股公司总数的一半。
在减持新规下,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减持规模明显下降。据统计,截至5月23日,一年来,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2072.84亿元,同比下降19.88%。
对此,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减持规模下降有三大原因。一是分类施策限制大股东套利,减少短期套利空间;二是穿透式监管封堵漏洞,通过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原则,全面限制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绕道减持行为,压缩灰色操作空间;三是减持与分红挂钩的硬约束,对破发、破净或连续三年分红未达标的企业,严格限制大股东减持,倒逼其重视股东长期利益。
“减持新规还强化了市场对‘减持冲击’的预期管理,部分股东为避免舆论压力或监管关注,主动放缓减持节奏。”中央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晓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减持规模下降短期内缓解了市场流动性压力,但也需关注长期效果,避免股东通过“绕道”等隐蔽方式规避监管。
在田利辉看来,规范减持行为,能够推动上市公司聚焦基本面提升,促进价值投资理念形成,同时推动资本市场资金向实体经济回流。
惩治违规减持从严从快不手软
对于违规减持,监管部门重拳出击。5月15日,证监会副主席陈华平在2025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从严从快惩治违规减持,特别是绕道减持、变相减持等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行为。
根据证监会近日发布的《2024年中国证监会执法情况综述》,去年证监会快查快办14起违规减持案件。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截至5月23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对违规减持开出31张罚单(包含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减持未履行信息披露、隐瞒一致行动人关系违规减持、超比例减持、禁止交易期内减持、违反限制性规定减持等。其中,有5家公司股东在收到监管部门罚单之前就主动购回相应股份并上缴价差。
“综合来看,违规减持行为集中在三类。”杨超表示,一是信息披露违规,未履行持股变动及时披露义务;二是特殊时期违规交易,部分股东在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风险警示等敏感期顶风减持;三是虚假陈述规避监管,通过伪造文件等欺诈手段实施违规减持。
今年以来,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隐瞒持股信息并违规减持的行为,监管部门予以重罚。比如,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易盛”)实际控制人高某荣通过家族信托账户持有新易盛股票,且未如实报告实际持股情况,在2023年通过该家族信托账户以及本人证券账户转让公司1.42%股份,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0.42%,今年2月份,高某荣被证监会罚没3149.86万元;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王某宇利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天顺股份(维权)股票并违规减持获利138.23万元,今年3月份,王某宇被新疆证监局罚没571.02万元。
此外,今年4月份,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2名股东因涉嫌隐瞒一致行动关系、持股信息变动信披违法等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辽宁证监局拟对2名股东及其背后实控人处罚1760万元。
“绕道减持等违规减持行为破坏市场公平性,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部分股东仍试图规避监管,因此需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与穿透核查能力。”田利辉表示。
协议转让终止增多
减持新规落地后,A股协议转让出现一波小高峰,但近期协议转让终止数量大幅增长。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5月份以来截至5月23日,就有12家上市公司发布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权的公告,其中9家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市场人士看来,一方面在于监管部门对于通过协议转让减持的监管加强。杨超表示,今年3月份,监管部门出台以协议转让方式违规减持线索筛查指引(试行),强化对转让双方关联关系、资金来源、锁定期执行等八个维度的穿透式核查,部分交易因无法满足合规性确认要求被迫终止。另外,部分协议转让涉嫌“过桥减持”,即通过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暂时承接股份后再行抛售,监管对受让方锁定期要求趋严,导致交易预期收益下降。
另一方面,则是受到市场环境和资金约束等因素影响。杨超表示,部分受让方存在募资困难的问题,同时近期二级市场波动较大,存在转让方为避免低价减持选择暂缓交易。此外,涉及控股股东、实控人的协议转让易引发控制权争议,促使交易方主动终止以维持治理结构稳定。
田利辉认为,协议转让热度下降,进一步压缩了变相减持的隐蔽通道,符合监管政策导向。比如,部分公司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锁定期延长至12个月,以符合监管要求并减少市场质疑。
市场人士认为,后续,监管部门需要继续加强监管,防范绕道减持、变相减持等行为。李晓认为,后续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强化监测技术,利用大数据追踪异常交易(如短期内股份集中变动、关联账户联动),加强对大宗交易、可转债、ETF换购等渠道的穿透式监管等。
田利辉认为,后续监管需要打击新型“隐性减持”,严查代持、收益互换、融券卖出等创新型绕道手段,弥补规则盲区;优化分红挂钩机制,细化分红不达标企业的减持限制标准,遏制“重减持轻回报”倾向,强化长期股东文化;加强跨部门协同执法,联合税务、司法部门核查离婚减持、信托代持等行为的真实性与合规性,提升穿透监管效能。
“减少大股东无序减持对股价的短期冲击,有助于增强投资者长期持股信心,引导资本服务实体经济,促使资金流向优质企业,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与此同时,还有助于培育长期投资生态,通过限制投机性减持为社保、险资等长期资金创造更稳定的市场环境。”田利辉表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