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发银行南昌东湖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0万元。同时,李茜、彭勇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2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违规提供融资;违规发放贷款 |
对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罚款120万元;对吴金星、姜烈辉、吴文涛、许芳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34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
2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 |
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罚款30万元;对李茜、彭勇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1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