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AI热评:#天价耳环到立案调查法治显微镜下不容腐##天价耳环让法律和反腐重拳砸向十年前#】近期,网络反映黄杨某甜“天价耳环”有关情况引发社会关注。5月22日晚,雅安市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经核实,杨某在雅工作期间未经手灾后重建项目招投标,未涉及灾后重建资金审批管理和慈善捐款。杨某在雅工作期间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在参加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和工作期间涉嫌故意隐瞒违法生育二孩问题。对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监察机关已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公职人员和公众人物,天然带有社会监督属性。因一对“天价耳环”牵出一连串旧账,舆论监督与法治调查的合力让潜藏的违规行为“浮出水面”。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监察法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已经离职的公职人员在履职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如网友所言:“若清白,请自证;若涉腐,必严查!”当公众以理性质疑推动监督,当制度以严密设计堵塞漏洞,当法律以持久追溯捍卫权威,权力才能真正被关进笼子。这场“坑爹”风波,让法律和反腐的重拳砸向十年前,也提醒每一位公职人员:法律后果并不会随时间流逝或职务变动而消弭,违规违法行为也不会因离职或退休而一笔勾销。要想不被“坑”,必须行端坐正,严守法纪红线,杜绝侥幸心理,方能立身清正。(文字:邹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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