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存在股份支付费用核算不准确、部分收入及费用确认跨期、个别应收账款未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单项计提坏账等问题,上述财务会计核算问题影响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近日,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昌红科技,300151.SZ)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股份支付费用核算不准确、部分收入及费用确认跨期、个别应收账款未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单项计提坏账等问题,上述财务会计核算问题影响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公司的上述行为违法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1.1条、第7.2.15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焕昌、财务总监周国铨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