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长达6年的宅基地纠纷,让邻里双方筑起“心墙”。城厢法院灵川法庭法官刘志猛联合镇村调解干部日前成功化解双方矛盾,在基层治理中展现“枫”采。
困局:转不出又收不回的老宅
“我们当初约定了,我将家里老宅转让给他,每亩按60万元计算……”老王在递交诉状时,向法庭工作人员讲述事情经过。
老王与老郑是邻居。2018年,双方就老宅转让事宜签订《宅基地转让协议》。之后,老郑支付10万元定金。2019年2月,双方及见证人到老王老宅共同测量,确认老宅总价款为63万元。之后,老郑到现场动工,并在房屋内放置杉木等物品。
“没想到,后来他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的款项,又说要解除协议。我说那你把老宅还给我,他却拒绝返还房子。你说这叫什么事情?”老王气愤不已。
经多部门调解,双方矛盾没能化解。无奈之下,老王一纸诉状将老郑告到法院。
“我的诉求很简单,既然他没有足额支付转让款,那我就要收回房屋,让他马上搬离!”
此后,法庭工作人员与老郑取得联系,并送达了起诉材料。老郑说:“收房可以,他要退还我支付的定金。院子里的水沟是我修建的,费用也要支付给我!”
破局:联调联动找症结
承办法官刘志猛收到案卷材料后,全面梳理案情,与双方当事人多次交流沟通。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村宅基地,衍生关系复杂,两家积怨已久,仅凭一纸判决并不能真正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
综合考虑后,刘志猛决定通过联动司法所、派出所、村民委员会等各方调解力量,共促矛盾化解。
为找准问题症结,刘志猛多次向2名当事人所在的村居、镇司法所及属地派出所了解纠纷缘由,并与调解员共商对策。
刘志猛还组织双方及镇村调解员一同到现场察看,并充分发挥镇村调解员“熟人”优势,依据老宅实际情况,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展开现场调解、劝导。
终局:重新修复的邻里情
处理邻里纠纷,如何找症结拆“心墙”,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是开展调解的重中之重。
经过深入了解,双方矛盾焦点集中在定金返还及水沟修建费用承担问题上。老郑认为是老王未按约定交付老宅权属材料,才导致后续没有支付房款,过错方是老王,故应该由老王退还定金,并支付水沟修建费用。老王却认为自己没错,拒绝返还订金,还说水沟修建费用太高了。
经过多次劝导,双方仍各执一词。刘志猛从法理角度向老王说明双方签订的《宅基地转让协议》效力问题,并从情理角度讲明拆建排水沟所带来的不便和问题。另一边,调解人员耐心做老郑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从邻里情谊考虑问题。
在法官和调解人员苦口婆心劝说下,老王与老郑终于放下心中的芥蒂,达成调解协议。老郑返还老宅,老王向老郑支付修建水沟的部分费用。
至此,这场困扰双方6年的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得以化解。
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黄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