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乔欣) 5月2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出台将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五十七条,分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九个章节。保留了上位法原则性核心条款,删去与上位法和反家庭暴力、家庭教育促进等方面法律法规中已有的重复表述,进一步增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
《条例》明确提出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的保护任务,以“六大保护”为主线,着力解决近年来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出现的诸如家庭监护缺位问题突出、政府职责不够明晰、统筹协调机制欠缺、网络保护缺位、学校欺凌引发社会关注、社会保护存在短板盲区、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关注不够等新情况、新问题。
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修订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政府服务保障职责,强化了妇联、教育行政、网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以及司法等部门的职责。在网络保护方面,对相关部门、有关行业、未成年人家庭和学校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及网络安全教育等进行了规范,旨在进一步改善未成年人成长条件和社会环境。
《条例》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