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爱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通辽市圣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鲁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将按照规定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