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据“山东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22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夏红民辞去山东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李伟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任命李伟为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李伟为山东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此前,李伟已经接替夏红民,任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李伟 资料图公开资料显示,李伟出生于1967年8月,吉林通化人,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李伟曾在辽宁省交通系统工作多年,担任过辽宁省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厅级),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2017年7月任辽宁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2019年12月,李伟跨省调职,任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21年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2023年1月,他担任山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直至此次职务调整。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