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自2025年5月23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平安-国泰租赁2025年汽融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两新)”(以下简称“平安-国泰租赁2025年汽融2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平安-国泰租赁2025年汽融2期”的转让业务。
二、“平安-国泰租赁2025年汽融2期”设立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5PA国泰汽融2A1”,证券代码为“146338”,到期日为2026年3月2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25PA国泰汽融2A2”,证券代码为“146339”,到期日为2027年3月2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25PA国泰汽融2A3”,证券代码为“146340”,到期日为2027年12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对首次参加“平安-国泰租赁2025年汽融2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平安-国泰租赁2025年汽融2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