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银行总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和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涵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光大银行烟台分行、中信证券、兴业银行济南分行、青岛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债券承销,为科技创新债券在山东省增量扩容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科技创新债券政策推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迅速响应,联合省科技、工信等部门摸排全省科技型企业发债需求,扩大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储备;通过“首债培植”专项行动、走访调研等,组织辖内人民银行地市分行、主承销商实地辅导多家民营科创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争取交易商协会、中债增信、中债资信等机构支持,制定“一企一策”专项推进方案,助力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债券发行。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将认真贯彻落实总行关于加快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的要求,持续推进政策宣传辅导,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支持硬科技发债主体培育,充分发挥债券市场“科技板”功能,引导更多债券市场资金支持山东科技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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