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内蒙古日报
5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稽查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部分涉税违法失信企业,深入贯彻落实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法依规向失信主体进行了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纳税人遵规守法,为失信企业提供了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重塑良好信用的机会。
利用税收“黑名单”形式惩戒涉税违法失信行为,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实施的《办法》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失信主体,可以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这一规定有助于更好地发挥税务诚信机制在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稽查局积极响应《办法》相关规定,从助力失信企业化险企稳、走出困境的长远出发,对已公布且依然生效的涉税违法失信主体信息曁“黑名单”企业进行了逐户排查,从中查找了符合可恢复信用条件的企业,主动上门提供相关的政策宣传服务,帮助失信企业提高法律认识,促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这一举措得到了失信企业的积极拥护,失信企业纷纷表示,由于涉税违法让企业在发票领用、银行信贷、生产经营等诸多方面受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影响,饱尝了“失信”带来的苦果,从而让他们认识到只有诚信守法才是企业的正确选择,也让他们真切感受到税务机关柔性执法的温馨,给他们以后守法经营、诚信经营、重塑良好信用带来了动力和信心。
截至目前,此项助企服务举措仍在持续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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