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回购基本情况回顾
2025年3月21日,海象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此次回购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227.2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1%;按回购总金额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113.6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1%。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02,676,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998,950股后的101,677,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503,1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变化,分配总额将按分派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由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经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2970812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为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 - 0.2970812元/股。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在回购期内,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1.70元/股,自2025年5月28日起生效。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230.4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4%;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115.2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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