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洛商州法院牧护关人民法庭主动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大格局中,充分依靠党委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多方联动、联调联处,化解了一起历经三次诉讼、多次调解的邻里纠纷,让这经历了一波三折的邻里关系得以圆满的修复。
王甲与王乙系邻居。2021年,王乙计划修建污水池,同王甲商议后,王甲同意其占用自家部分土地,然而王乙却将其修成厕所,因王甲常年在外,返乡后发现此事,愤怒之下用铁锹砸坏王乙房檐。王乙报警后,公安出警要求王甲赔偿2000余元,王甲拒绝赔偿,随后村上介入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若王甲同意在后续拆房重建时,距离王乙房屋墙体预留10公分,则无需赔偿2000元,双方均表示同意。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挖掘机操作失误,未能预留足够距离,挖到了王乙房屋墙根。尽管王甲承诺会在盖房时将墙体修平整,但王乙依旧恼怒,坚决阻挡王甲盖房,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王乙恼怒之下把王甲起诉至法院。
第一次起诉,王乙要求王甲赔偿2000元,法庭经调查发现,双方已在村上调解下达成协议,应按照协议履行,王乙遂撤诉;第二次起诉,王乙要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法庭经审查,认定调解协议不存在无效情形,王乙再次撤诉;第三次起诉,王乙要求王甲返还0.52亩土地,但未能提供任何实际证据,开庭时又以生病为由未到庭,法庭依法按撤诉处理。
同一件事,历经三次诉讼,三次撤诉,“案结”却不意味着“事了”。牧护关法庭庭长于胜男这样想。二人之间的矛盾若不彻底解决,随时可能再次激化,影响邻里和谐和社会稳定。为了彻底化解矛盾,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牧护关人民法庭决定再次进行调解工作,于是联合镇党委、政府,组织包村干部、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在三星村调委会开展联合调解工作会议。
调解工作开始之前,各方分头行动,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倾听了双方的矛盾与不满,又到二人屋后丈量土地、勘查现场。经过梳理,调解工作组总结出双方之间矛盾点和调解点,决定发挥各部门自身职能优势进行调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运用丰富的调解经验,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以平和的心态解决问题;派出所民警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教育警示,强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的重要性;包村干部则凭借对当地情况的熟悉,结合乡风民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双方以和为贵;法庭工作人员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明确告知双方应遵守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经过8小时的努力,王乙与王甲终于打开心结。王乙同意王甲继续盖房,不再进行阻挠;王甲也承诺会妥善处理建房过程中与王乙房屋相邻的相关问题。双方均郑重承诺,不再就历史地界问题追究对方责任,这起长达三十余年、多次诉讼的邻里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牧护关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满足于“案结”,更追求“事了”“人和”,通过主动担当、多方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了司法力量,也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作者:李思雨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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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