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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八达岭长城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景区出现刻划行为,经民警详细调查,确定刻划人张某某、孙某某已返回上海。北京市延庆区公安分局立即与上海警方展开沟通协作,首次启动行政案件异地办案程序,两地警方迅速推进案件办理,依法对张某某、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八达岭长城是著名的长城景点,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去北京旅游的游客,往往都会去八达岭长城“打卡”,但“打卡”不包括在八达岭长城上刻字这种不文明行为。在长城上刻画,是损坏文物的违法行为,而且对文物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不可逆的。这种不文明行为还会“传染”,容易形成“破窗效应”,如果行为人得不到及时惩治,后来者会纷纷效尤。
要保护好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瑰宝,就要对刻划、涂污文物等旅游不文明行为予以依法惩治。对此,相关法律早有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将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而八达岭特区办事处早在2020年就针对破坏文物和不文明旅游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如将不文明游客纳入“黑名单”。
此次刻划事件发生后,八达岭长城景区及时发现刻划行为,警方行动神速,首次启动行政案件异地办案程序,对已离开北京的当事人进行及时的惩治。这对游客不文明行为形成打击合力,给类似不文明行为以极大震慑,敲响不文明旅游警钟,有利于遏制游客不文明现象。
现实中,一些景区管理者在应对游客不文明现象时或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对维护旅游秩序,保护文物古迹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投入。对此,需要景区管理者能够尽好自身保护文物古迹、旅游景点的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惩戒措施。比如通过制定“黑名单制度”,给不文明旅游行为戴上“紧箍”;还应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游客不文明行为。
加强对文物古迹、旅游景点的保护力度,需要景区、相关部门都能重视起来,对不文明行为说“不”,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大对景点、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筑牢保护文物古迹的“法治长城”。同时要不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游客文明素养,筑牢抵御不文明行为的“文明长城”。只有真正做到打防结合,才能有效遏制旅游不文明现象,让“长城刻字”等不文明行为不再重现。
总之,对刻划者跨地域追惩并非小题大做。只有对不文明旅游者就要动真格,加大惩治力度,才能当好“景区守护者”的角色。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作者常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