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团结报
特殊教育是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重要途径,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截至2023年,云南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86所,特殊教育在校生共计4.48万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1.4万人。2023年,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共计7849人。当前,云南省特殊教育发展仍面临专任教师配备不足、特殊教育学校保障不到位、送教上门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特殊教育“双向”延伸不够的问题。
建议:
强化特殊教育师资保障。一是严格落实特殊教育师生比标准,按照《云南省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编制标准》优先配齐特殊教育教师和特教班教师,适当放宽招聘条件,确保残疾儿童有学上有人教。二是加大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教师培训力度,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
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保障。对各类特校无功能室、住宿、容量不够等问题抓实整改,确保残疾学生就学有保障。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逐步实现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对于独立办学的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依照相关政策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和生均公用经费,在教师职称评聘和评比表彰向特殊教育教师适当倾斜。
优化特殊教育课程设置。围绕家庭生活、社会适应、职业技能等,联合残疾儿童家庭、社区、职校(企业)等共同开发家校协同、校社协同、职特协同、医(康)教协同和普特协同融合课程。
健全完善送教上门工作制度。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制订送教计划。常态化对送教上门工作巡查指导,切实提高送教工作实效。
促进特殊教育向两端(学前阶段和高中阶段)延伸。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单独设立特教班、特教幼儿园,为残疾儿童创造更多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机会。开设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学校或班级;增加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或班级,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为后续就业扩大渠道。
(革 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