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经济日报
5月19日,在深圳海关监管下,一批由香港发往内地的电子产品,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使用“一单两报”功能提交原始舱单申报信息后,一次性完成了内地公路舱单和香港道路货物资料的申报工作。
该批货物经深圳湾口岸顺利入境,首次实现内地与香港进口(北上方向)货物申报信息的“一次录入、两地使用”,通过对预申报公路舱单数据的共享共用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进而有助于为企业营造更加快捷便利、更加畅通高效、更加协调透明的口岸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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