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高尔琪 大国与周边国家的相处之道,折射大国的世界观、秩序观和价值观,体现其对地区稳定、地区制度建设与全球治理体系构建的担当。中国亲仁善邻,在元首外交引领下,推动周边命运共同体制度化构建,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率先在周边国家中实践与推进,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周边地区的制度探索和战略落实,对中国和亚洲的和平发展具有深远历史意义,对当代国际关系的调整与未来走向具有显著现实指导意义。
加快周边命运共同体制度化凸显现实需求
全球治理体系深刻演变,制度化已成为提升国际合作稳定性与有效性的必然趋势。 一方面,中国积极倡导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新理念,周边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地区层面的具体体现,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地缘政治博弈日趋激烈、全球政治与安全格局愈发错综复杂、不确定性前所未有地凸显、全球治理体系面临深刻变革的背景下,中国将周边命运共同体构建作为优先方向,在元首外交引领下,积极同周边国家加强合作、携手应对风险挑战、谋求共同发展,成为动荡不安的国际局势中可贵的和平力量、稳定力量与进步力量,和平、和睦、和谐成为亚洲国家为人类社会贡献的重大文明成果。 另一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现代国际法价值理念的丰富,也是深入参与和改革全球治理体系的方向与路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首先要从亚洲做起”,周边命运共同体亟须通过制度化建设,将理念转化为规则、机制和切实可行的合作平台。推动周边命运共同体制度化建设,对推动形成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为地区发展注入制度保障和持续动力至关重要。中国正逐渐从国际法规则的接受者变为建制者与塑造者,将理念制度化为规则,推动制度体系构建,为周边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落实建制。
引领周边命运共同体理念制度化进程
元首外交引领推动周边命运共同体理念制度化进程,有助于优化周边战略环境、增强战略互信、扩大中国与周边国家共同利益汇合点,构建稳固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2025年,在元首外交引领下,中国在周边外交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特别是在推动周边命运共同体制度化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主要体现为与多个周边国家发布联合声明,达成多项合作共识:中国与越南共同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持续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快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双方明确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中越友好事业,坚定不移地支持对方走好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以中国发展新质生产力、越南发展新型生产力为契机,构建更加广泛深入的全方位合作格局等;中国与马来西亚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关于构建高水平战略性中马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两国领导人一致同意保持高层密切交往,加强战略沟通,增进政治互信,为双边关系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战略指引;中国与柬埔寨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柬埔寨王国关于构建新时代全天候中柬命运共同体、落实三大全球倡议的联合声明》,明确表达了关于落实周边命运共同体理念、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与全球文明倡议的深入共识…… 此外,中国与周边国家签署涵盖互联互通、人工智能、海关检验检疫、农产品贸易、文化和体育、民生、人力资源开发、媒体、数字经济、服务贸易、产供链合作、发展援助、卫生、新闻等多个重要领域的合作文件,并在联合声明中签署同意有效落实国事访问期间签署的合作文件条款,表明命运共同体理念已从政治共识逐步走向制度化安排与务实落地,为推动区域治理合作提供有力支撑。利益共同体强调合作共赢,责任共同体体现共同担当,命运共同体则是价值认同。制度化路径使三者由理念走向现实,巩固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战略合作格局,提升区域治理效能,有助于更好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打下坚实基础。
推动周边命运共同体长效发展
当前,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正由理念倡导阶段进入制度化、常态化合作的新阶段,从战略引领的“大写意”转向制度安排与政策落地的“工笔画”,元首外交已发挥出关键的引领作用,并为周边命运共同体长效发展持续注入动能。一是元首外交持续推动国际制度构建的价值引领。早在2013年召开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中国国家领导人就指出,我国周边外交的战略目标,就是“服从和服务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发展同周边国家的关系,努力使周边同我国政治关系更加友好、经济纽带更加牢固、安全合作更加深化、人文联系更加紧密”。在2023年《新时代中国的周边外交政策展望》中,中国外交部指出,围绕亚洲的前途,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主张和走向,一种是坚持开放的区域主义,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另一种是重拾冷战思维,鼓动分裂、制造对抗。亚洲选择合作而非对抗、选择共生而非零和,这将深刻影响地区各国、亚洲乃至世界的前途命运。在国事访问中,中国国家领导人强调了相关价值立场,进一步推动区域合作与共生发展的进程。二是元首外交引领周边命运共同体长效合作机制建设。例如,2025年中马联合声明重申《东盟宪章》与《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所确立的原则、共同价值观与规范,表达了双方维护东盟中心地位、支持东盟主导的合作机制发展、支持东盟构建开放包容区域架构、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促进地区发展繁荣的高度共识。元首外交有力推动了政府间交流合作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命运与共、共谋发展的合作氛围,为深化区域合作与实现共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元首外交引领周边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制度化构建,有助于理顺各方关系、整合区域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是推动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走深走实的坚实保障。“周边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中国元首外交引领下,正逐步转换为具有制度落地与政策协同特征的国际实践。元首外交通过高层互动与共识推动,使“周边命运共同体”不断从价值理念走向制度规则,从政治宣示走向国际法层面的表达,这一进程彰显中国在推动亚洲和平发展与繁荣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其中蕴含的亚洲智慧为当前国际关系变革和全球治理体系重构提供了有益镜鉴。 (作者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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