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黎兆齐)5月16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美丽广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介绍《美丽广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相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出台《三年行动计划》,是将美丽广西建设蓝图转化为“施工图”,把阶段目标任务细化为可操作、可量化工作清单,确保美丽广西建设任务有序推进。
2024年9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美丽广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第一阶段目标落地。
《三年行动计划》锚定美丽广西建设阶段目标,充分衔接落实《美丽广西建设实施方案》决策部署,细化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水生态环境质量、美丽河湖建成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美丽海湾建成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无废城市”建设比例、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等具体指标要求,突出务实工作措施。
在打造美丽广西建设样板方面,聚焦城乡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一体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等美丽系列建设,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等美丽系列创新示范,以点带面全方位促进美丽广西建设提质增效。
在开展全民共建共治行动方面,突出弘扬生态文化、践行绿色低碳生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健全保障体系方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政策支持、科技支撑、数字赋能、工程实施、区域合作等方面加强制度和政策创新,完善美丽广西建设机制,确保高水平实现美丽广西阶段目标。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027年美丽广西建设目标是: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效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稳步提升,南方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绿色根基更加坚实,美丽广西建设成效显著。重点任务包括七大方面共30条措施,通过建立健全推进美丽广西建设机制,打造美丽广西建设实践市县样板,压茬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确保顺利实现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