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供销社企业等经营主体作用 加快推进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其中提出,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各地要引导各类回收企业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培育一批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鼓励包括供销合作社回收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与家电家具销售企业对接开展“换新+回收”业务,提供废旧家电家具入户拆卸、回收,新产品配送、安装等服务。推动规范回收企业与当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废旧物品回收、资源化利用业务,推广“公物仓”委托运营服务模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发再生资源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丰富信息交互、在线交易等功能。
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供销社企业等经营主体作用 加快推进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商流通发〔2024〕18号),进一步发挥包括供销合作社回收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专业作用、系统优势和网点功能,补齐服务短板,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
各地要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进乡村。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以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区县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全链条三级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基层供销合作社整合闲置土地、厂房等资源,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区域分拣中心建设,鼓励有实力的大型回收企业与社区回收站点、个体经营户等前端回收环节加强合作,采取流动回收、上门回收、以车代库等方式,扩大再生资源回收服务覆盖面。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研究制定力度,提高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运营水平,加快建成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绿色化回收站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
二、推动“两网融合”
各地要结合当地城乡人口规模、居民社区和公共机构分布,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通过资源整合、市场运作等方式,从源头加强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投放站点、设施场地共享,作业队伍整合等,逐步建立供销合作社回收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的“两网融合”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三、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
各地要引导各类回收企业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培育一批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鼓励包括供销合作社回收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与家电家具销售企业对接开展“换新+回收”业务,提供废旧家电家具入户拆卸、回收,新产品配送、安装等服务。推动规范回收企业与当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废旧物品回收、资源化利用业务,推广“公物仓”委托运营服务模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发再生资源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丰富信息交互、在线交易等功能。
四、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力
各地要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支持规范拆解企业工艺设备提质改造,提升智能化与精细化拆解能力。支持包括供销合作社回收利用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以“无废城市”建设为重点,推进废弃物资源化、高值化利用项目建设,发展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和循环利用产业。
五、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商务、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供销合作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公益属性,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
各级供销合作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将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纳入各地区有关规划,支持再生资源网络体系长期运营发展。协调交管部门,解决回收车辆上路进城难问题。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作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无废城市”建设的必选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新增项,加大支持力度。要将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项目纳入支持范围。要加强供销合作社有关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统筹各类资金渠道,避免重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