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已正式立项;最高法在抓紧制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私募基金犯罪的指导意见。
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晓力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已正式立项;此外,最高法在抓紧制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私募基金犯罪的指导意见。
她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一方面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严厉打击在资本市场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对外宣传典型案例,释放如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信号。
5月15日,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一部纲领性文件出台,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23条意见。
高晓力强调,下一步,最高法将从三方面推进投资者保护。
一是持续依法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切实提高违法犯罪成本。高晓力说,最高法将依法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财务造假违法犯罪行为,坚持“追首恶”“打帮凶”并重,严格落实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的第一责任,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持续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是持续完善各项司法规则,构建以行政执法、民事追则和刑事打击衔接配合的立体化追责体系。认真研究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该解释已经正式立项,目前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在刑事领域,抓紧制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以及私募基金犯罪的指导意见,严惩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背信犯罪,从而形成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一体化的追责体系。
三是进一步强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快速、实质的救济。进一步完善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建立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专业资源参与化解纠纷的积极性,形成各方实质性化解争议的合力;最高法将积极支持相关市场机构与个人运用先行赔付,及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制度工具,及时向投资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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