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建设新闻网
《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公园应当向公众开放,除因特殊管理需要外,不得实行边界围合管理;公园实行边界围合管理的,每日开放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条例同时提出,有条件的公园可设置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分时段分区域向公众开放草坪和林下空间,满足服务对象亲近自然的需求。
据了解,深圳目前公园总数已达到1290个,在公园建设过程中,不仅新建公园不实行围合管理,还对早年建设的公园通过改造取消了用于边界围合的栏杆绿篱,将公园与城市融为一体,极大地方便了市民进入公园休闲游玩。
条例同时还鼓励公园通过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科学研究、生态补偿、碳汇交易等形式对公众开放,促进公园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和人文、生活、美学等社会效益。
条例在鼓励开放资源的同时,也注重对自然资源的保护。规定对公园内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野生植物原生地等区域,公园管理单位可实行访客预约和限额管理等措施,限制开展破坏自然生态的活动。同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不得违法捕捉、惊扰和擅自投喂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