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季婧涵 记者张文章)为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广大群众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识别能力,5月13日,福建省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防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三无”食品、山寨食品、伪劣食品、过期食品四类高风险食品。
“三无”食品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食品。这类食品往往没有经过严格的食品安全检测,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包装上的生产厂家厂名、厂址,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拒绝购买信息不全的商品。
山寨食品是指与知名品牌名称谐音、外观包装与正品相似,但价格低、质量劣的食品,如仿雪碧的“雷碧”等。这类食品不仅在外观上欺骗消费者,还可能因质量不过关而危害健康。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包装上的商标、生产厂家等信息,警惕价格异常低廉、名称包装与知名品牌高度相似的假冒食品。
伪劣食品是指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的食品。这类食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长期食用可能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商家和品牌,避免购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食品。
过期食品是指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过期食品可能已经变质,食用后容易引发食物中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完好、生产日期是否被涂改,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是否在保质期内。
南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超市、商店或官方平台,谨慎购买流动摊贩食品。认真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胀气、渗漏等问题;查看食品包装上的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等信息是否清晰完整,不买无标签或信息模糊的食品。购买食品时,注意观察食品外观、色泽、气味、质地是否正常;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留购物小票、订单记录、发票等凭证。消费者若买到假劣食品,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