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衢州日报
金华市住建局近日出台《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若干指导意见》,聚焦结算流程堵点,通过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时限约束、强化数字赋能等举措,进一步规范工程价款结算,破解工程“结算难”。
在合同条款规范上,《意见》对竣工结算资料提交时限作出明确规定,承包人原则上需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提交结算资料,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针对结算审核时限,依据项目规模制定差异化的标准,自收到完整资料起算,1000万元以下项目应在30天内完成审核。
在审核结果确认、变更估价确认等环节,《意见》均设置了严格的时间界限,确保结算流程高效推进。在无争议部分价款结算方面,规定无争议部分可按合同约定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且支付比例不低于审定价的90%,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此外,《意见》积极推进在线办理结算资料,规定了承包人须实时上传结算资料至“浙里建”系统,确保资料可追溯、防篡改;咨询单位直接调取系统资料开展审核,在完成后及时将审核报告上传系统。
据悉,随着结算数据的持续积累,未来将形成企业履约能力评价模型,推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效率全面提升,有效缓解工程款支付不及时、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 据《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