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房文彬】
近日,宁夏保险行业协会开展了“保险机构消保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来自宁夏辖内保险机构的8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就《消保监管评价扣分标准》进行详细说明,分析了扣分原因和主要问题。消保监管评价采用“5+1”模式,各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分别体现在“体制建设”“机制与运行”“操作与服务”“教育宣传”“纠纷化解”及“监督检查”方面。消保监管评价总分值为100分,最小计分单位为0.1分。根据最终得分,消保监管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依次为一级领先水平、二级中等水平、三级偏下水平、四级落后水平。其中,评价结果为三级和四级的机构,应于收到评价结果后尽快形成整改计划并落实整改,于90日内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整改报告。
据悉,本次培训详细解读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和消保领域基础性、纲领性制度要求,列举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体制机制和各项规定,提示参训公司需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消费者适当性管理、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合作机构管理等11项工作机制。同时,以案例形式深入浅出解析保险机构落实好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消费者受教育权、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等要求。
此外,培训还围绕《投诉闭环管理理论框架》主题,从投诉管理的重要性及行业痛点、投诉闭环管理改进建议及实践案例等方面进行了讲解。接下来,各保险机构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扎实开展消保工作。对照消保评价结果,全面检视在消保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程度和运行实效,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真正发挥消保评价结果的“指挥棒”作用,构建消保管理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