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五部门:
支持广州南沙建成金融业
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记者 张琼斯
记者5月12日获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总体要求,坚持“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将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的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意见》从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六个方面,提出了30条重点举措,推动广州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地”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科技创新是大湾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汇丰亚洲及中东地区联席行政总裁廖宜建表示,《意见》提出要加大创新创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提升对科技创新产业、高端制造产业、未来产业、数字产业等的金融服务。
具体而言,在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方面,《意见》要求,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鼓励银行业同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科创企业;支持高端制造产业发展,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制造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融资;支持海洋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支持青年创新创业。
围绕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意见》提出,探索适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资金结算政策;构建便利内外联动的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支持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与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品种,支持南沙建设商品期货交割中心;构建便利开展跨境保险业务的交易规则;构建便利开展跨境股权投资业务的制度安排,支持南沙开展跨境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
廖宜建认为,《意见》进一步便利了资金结算、期货交易、股权投资等领域的跨境金融服务,这将更好地赋能设在南沙的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带来新的助力,也将为包括汇丰在内的国际银行创造新的业务空间。
针对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意见》明确,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积极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相关工作,积极引入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风投创投等多元化投资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者依法申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参控股境内期货公司;高标准建设南沙国际金融岛、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期货产业园等平台,为港澳金融机构跨境办公提供空间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