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打击犯罪行动中,一名男子因利用“金包银”首饰进行诈骗而被判刑并处罚金。他精心设计骗局,以看似昂贵的“金包银”首饰吸引受害者,这些首饰外表金光闪闪,实则内里是廉价金属。受害者往往被其外表所迷惑,在购买后才发现真相,遭受了经济损失。该男子的诈骗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最终,他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被判处刑罚并需缴纳高额罚金,以彰显法律的威严和对诈骗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近日,罗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新型金融诈骗案。
据介绍,男子廖某利用“金包银”首饰的特殊性实施诈骗。“金包银”是一种传统工艺,通过在银首饰表面镀金使其外观与真金无异,甚至能通过常规的火烧检测。廖某利用这一特点,以“抵押物不能损坏”为由阻止被害人切开查验,再以高额“保管费”为诱饵实施诈骗。
2023年9月,廖某通过某社交平台购入“金包银”首饰后,又在另一社交平台上联系从事黄金回收业务的陈某。他凭借“足金抵押”“专业检测”的保证书,诱骗陈某签订质押保管协议。为获取信任,廖某还如约支付前期保管费,成功骗得1万元。
尝到甜头后,廖某变本加厉,将单笔诈骗金额提升至3万元到5万元,支付周期缩短至15天至30天。在短短7个月内,廖某用同样手段先后骗取陈某、尤某和林某共计6.6万余元。直到廖某突然失联,被害人依据协议条款取得质押物权属,并进行转卖时才发现内部为银质结构。随后,被害人陈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罗源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廖某提起公诉。经审理,罗源县人民法院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董龙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