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计划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及维护公司价值等用途的股份,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大族激光此次回购股份共计22,589,5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15%。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52,193,000股减少至1,029,603,408股。
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族激光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若债权人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即便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其债权有效性也不受影响,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当面、信函或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申报;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事先致电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信函显著位置、或电子邮件标题处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