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众所周知,在国家规定的用量标准内使用食品添加剂,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还能够改善食品品质、延长保质期、增添色香味,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食用体验,促进了食品行业的多元化发展。
然而,一些不良食品企业,为了提升产品外观与口感,获取更多利润,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滥用食品添加剂,这种行为不仅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也破坏了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产生信任危机。
为解决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前不久,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发布,既引导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走向更加规范、透明、健康的轨道,也让消费者了解食品成分,建立起消费者与食品行业之间的信任桥梁。
新国标明确了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但在实际执行和监管过程中,仍需要更全面、更具操作性的方案来确保落实,在此背景下,《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应运而生。该方案聚焦群众关心的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要求全面加强源头治理,强化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以及在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环节使用监管,加强综合治理。两套政策紧密配合,直击食品安全领域长期存在的痛点,对治理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出了精准的“组合拳”,为强化食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首先,要把好生产环境安全关卡,规范农业生产流程,推进治地治水,严控肥、控药、控添加剂,防止农业投入品滥用,避免对农田造成污染。其次,要健全监管机制,构建多部门合作机制,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再者,要搭建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实现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可追溯,健全食品安全预测预警机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此外,加强诚信守法教育,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同时,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任何渎职失职、监管不力行为。加强执法力度,始终对食品安全犯罪保持“零容忍”。
食品安全的守护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应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公众主动抵制滥用添加剂的食品。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让消费者成为食品安全的“监督员”。同时,积极推动食品行业科技创新,研发更安全、天然的食品添加剂替代物,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减少对添加剂的依赖,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不仅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更关乎群众身体健康,承载着民族的未来。唯有将治理食品添加剂滥用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让百姓吃得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