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养殖户因非法买卖珍贵鹦鹉而获刑。该养殖户无视法律规定,将珍贵鹦鹉作为商品进行买卖交易。这些珍贵鹦鹉本应在自然环境中自由生活,却因他的非法行为而面临被贩卖的命运。这种非法买卖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对珍贵鹦鹉的生存造成了极大威胁。法律的制裁彰显了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视,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非法买卖珍贵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以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生物多样性的延续。
近日,一男子因非法买卖、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领绿鹦鹉,被闽侯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23年2月,被告人大武(化名)未经许可,两次购买20只红领绿鹦鹉,饲养在自家鹦鹉养殖场。同年8月,执法部门突击检查时发现11只存活鹦鹉,其余9只已死亡。经鉴定,每只鹦鹉价值5000元,总价值10万元。闽侯检察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大武提起公诉。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大武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大武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及预缴罚金,且涉案鹦鹉为人工繁育,社会危害性较小,法院最终作出缓刑判决。
法官提醒,红领绿鹦鹉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鹦鹉科所有物种均受法律保护。非法交易国家保护动物,不仅破坏生态平衡,还损害公共利益。我国刑法已设立多项罪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应自觉遵守法律,拒绝饲养非法来源的珍稀动物。(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闵丹丹 赵逍)
上一篇:祝所有的妈妈,节日快乐!
下一篇:下周二全国爱肝日有大型义诊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