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记者 马道军) “领证不用回老家,太方便了!”昨天,在建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安徽籍的杨女士与同在南京工作的河南籍男友领到了“红本本”。5月10日,备受关注的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开始实施。此次新《条例》取消了对户口簿的审查和地域管辖,实行“全国通办”。这也意味着,结婚登记的双方不再需要提供户口本,也不用回户籍地。
新的结婚登记流程,需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一份签字声明,证明你没有配偶且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此外,还有一些情况是不能登记的,比如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非双方完全自愿等。
“我们原计划今年5月20日回户籍地办理结婚登记。得知新《条例》颁布后,就决定直接在南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考虑到5月20日那天人会比较多,就选择在今天,对于我们而言,同样很有意义。”杨女士告诉记者。
像杨女士这样扎根在南京的“新南京人”不在少数,异地婚姻登记需求也随之增加
建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栾雅晴介绍,新《条例》实施前对户口簿的审核要求严格,若户口簿存在缺页等问题都将导致办证受阻。每年因户口簿瑕疵不能一次办结的情况,占证件类问题的绝大部分。同时,因工作繁忙推迟领证、耽误婚期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新《条例》实施后,“回老家领证”的传统模式将成为过去式。
“取消户口簿审查和地域管辖后,长期在外务工的南京人及‘新南京人’均可就地办理婚姻登记。” 栾雅晴表示,这一调整既省去了办证者跨省奔波的辛苦,也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婚姻自由选择权。
记者了解到,为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婚姻登记行为,新《条例》在技术支撑和惩戒机制上设下“双重保险”。明确了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规划、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会同外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婚姻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安全。同时,对出具假证件或声明的当事人,将依法追责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修订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将原条例与现行法律不一致的条款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婚姻家庭辅导、妇女权益、隐私信息保护和婚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等实施条款,确保行政法规与上位法相统一。
建立、完善全国婚姻登记电子数据库是实现“全国通办”的主要方式。据悉,为确保新《条例》顺利施行,南京市做了大量探索实践。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部署要求,我市成为全国首批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城市。截至2024年年底,累计办理跨省婚姻登记1.3万对、跨市婚姻登记1.7万对,为取消户口限制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了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