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产假期间工作公司让返还生育津贴#】5月9日据北京三中院,北京刘某于2022年3月26日生育,核准支付生育津贴金额26059.37元。#女子复工公司要求返还生育津贴被驳回# 生产前,刘女士在微信上与公司老板王某沟通表示自己“可以在家办公,也可以有事去单位半天,假期往后延”,王某回复“行,不耽误工作就行”。两人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9月19日期间,聊天记录、往来邮件截图显示王某多次与刘某沟通、安排工作,公司也每月向刘某发放工资,后双方发生争议。公司诉称,刘某产假时同时领取了生育津贴和工资属于重复收入,应当将领取的生育津贴予以返还。北京三中院审理后判决,生育津贴与劳动报酬法律性质不同,不能简单相互取代。若女职工产假期间提前返岗提供劳动的,司法裁判一般认为,此时女职工可以同时领取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