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蒲县警方通报“公职人员醉驾致两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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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3 02:14:15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蒲县薛关镇村民张先生称,8月13日晚,其父母推着人力车经过村口国道时,被镇政府公职人员杜某某驾车撞击身亡。其称,杜某某系“醉酒驾驶汽车,在夜间视线不良的情况下未开启灯光且超速行驶”。

事故认定书显示,其父母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张先生对此表示不认可,并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9月12日晚,蒲县公安局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杜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对于家属申请复核的事故认定书,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已依法受理并启动复核程序,对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证据材料和原责任认定依据进行全面审查。

通报全文如下——

事发路段。图源:新黄河

关于媒体报道“山西一镇政府公职人员醉驾酿事故致一对夫妻身亡,死者家属质疑事故认定主次责之分申请复核”一事,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6年8月13日22时许,国道520线(临延线)临汾市蒲县段74KM+400M处发生一起致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查,蒲县薛关镇政府工作人员杜某某醉酒驾驶(147.01mg/100ml)、超速(限速40km/h实速约52km/h)且夜间未开启车灯,在国道520线薛关村东口,与推人力车过路的张某某、郭某某夫妻相撞,郭某某当场死亡、张某某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杜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接报警后,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现场勘查等调查工作,于8月22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杜某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某、郭某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承担次要责任。事故认定书及时送达张某某、郭某某家属和杜某某,同时将事故情况通报杜某某所在单位。目前,张某某、郭某某家属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已向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已依法受理并启动复核程序,对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证据材料和原责任认定依据进行全面审查。

公安机关态度明确:醉酒驾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不袒护、不降格、不拖延。我们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步推进刑事办案与事故复核工作,复核结论将依法依规及时公开。请广大网民理性看待,尊重法定程序,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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