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洪涛 通讯员谢丹娜)记者从江苏省总工会了解到,今年3月,江苏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为契机,在全省开展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活动,广泛发动各单位围绕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难点和女职工“急难愁盼”开展协商,推动为女职工解难事办实事。
数据统计,3月份活动期间,江苏全省共有1.5万余家用人单位开展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取得协商成果9325家,其中写入集体合同(含工资协议或附件、专章)6136家,直接形成相关制度或办法1995家,直接为女职工办实事3715件。
针对孕期女职工劳动强度大、哺乳期时间安排不便等问题,江苏远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工会向行政方提出专项协商要约。双方通过3次专题会议,就弹性工作制、职业健康保护达成3项举措:对孕期7个月以上女职工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每日增加1小时休息时间;建立职业危害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将从事粉尘、噪声岗位的孕期女职工优先调整至安全岗位。
通过专项协商,南通顺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开发了“生育友好、家庭友好岗位”。这种岗位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岗位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为员工兼顾工作和生育提供便利。公司为孕期女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提供便利,不安排夜班和加班,优先为生育女性提供产后返岗再培训。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育婴假,女职工可配套国家规定的产假享受两年脱岗育婴的待遇。经本人申请、公司同意,法定产假后育婴假期间,停薪但公司正常缴纳五险一金。
南京海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协商推动企业制定公平透明的晋升制度,确保女职工在管理层中有合理占比;提供专项培训基金,用于支持女职工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课程和领导力培训项目;建立薪酬调整机制,保障女职工薪酬能够随企业发展和个人能力提升合理增长。
活动期间,江苏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联合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提示行动,全省共开展女职工权益专项法律监督检查342次,涉及用人单位3128家,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655份,建议书587份;向1.1万余家单位发出专项法律监督提示函,落实整改措施1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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