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普法案例与案情多处不符引争议法院就青岛行人相撞案表述不当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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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21:26:06

转自:荔枝新闻

【#青岛普法案例与案情多处不符引争议##法院就青岛行人相撞案表述不当致歉#】近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法院回应称,案例中关于“安全距离”的表述存在不当。2023年5月19日,59岁原告接电话时缓慢转身站住,29岁被告快步前行且未注意前方情况,将原告撞倒,致其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真实案情与网传及普法案例有出入:网传撞人者为男性,实际为女性;原告并未“突然转身往回走”,而是缓慢转身站住;被告的过错在于未注意前方情况,而非未保持安全距离。2023年9月17日,原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同意赔偿70000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原告同意。2024年6月27日,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法院次日出具民事调解书。目前,被告已支付大部分赔偿款,仅剩最后一期6000元尚未到期支付,双方履行调解书过程中未发生争议。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栋表示,法院对此次普法案例中因描述不准确、表述不当给网民造成误导的问题诚恳道歉,并将认真吸取教训,规范案例普法工作,提高普法宣传质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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