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向未成年人贩卖“加料”电子烟!男子获刑!
创始人
2025-05-10 18:36:51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一些不法分子为非法牟利

在电子烟中

加入异丙帕酯等物质

让人一吸就上头

这种“加料”后的电子烟

可千万别吸!

近日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案情回顾

2024年8月-9月间,被告付某祥先后两次将3粒单价为450元的“加料”电子烟弹出售给朱某。交易成功后,付某祥觉得自己找到了“生财之道”。

同年10月,付某祥再次打开微信寻找“猎物”,最终锁定未成年人丁某,并约定在福鼎市中山南路某路段交易。付某祥从口袋掏出2粒含异丙帕酯成分的烟弹交给丁某,收取丁某微信转账700元。

在此期间,付某祥依然多次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先后九次在海口路某处约见朱某某,把12粒“加料”电子烟弹出售给朱某某,收取其微信转账共计3450元。

2024年11月,付某祥被警方抓获。

法院宣判

付某祥违反国家毒品监管制度,多次向他人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付某祥以未成年人为对象贩卖毒品,予以从重处罚;其有违法劣迹,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到案后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未如实供述罪行,仅坦白部分犯罪事实,但其当庭自愿认罪且在法院审理阶段能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可依法从宽处理,遂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某祥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警方提醒

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丙帕酯、异丙帕酯等均为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吸食含上述成分的电子烟就是吸食毒品,会对人体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甚至威胁生命安全,同时可能引发多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青少年猎奇心理强、自控能力弱、法律意识淡薄,大多因交友不慎沾染毒品,继而以贩养吸,走向犯罪深渊。在此提醒广大家长、老师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涉毒违法犯罪的预防教育,加强对毒品种类、危害后果、防范方法等内容的宣传引导,净化青少年的社交圈,筑牢防毒拒毒防线,坚决远离毒品侵蚀。

来源:中国禁毒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6000万美元,央视低价拿下世... 据央视体育消息,5月15日下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国际足球联合会共同宣布,就国际足联世界杯新周期版权...
【收盘解读】A股收跌,机器人板... (来源:华安ETF).app-kaihu-qr{text-align: left;padding: ...
山洪灾害黄色预警:内蒙古西部部... 每经AI快讯,水利部和中国气象局5月15日18时联合发布黄色山洪灾害气象预警:预计,5月15日20时...
华南首例,深圳推行登山救援追偿 “您好,这是一份户外安全声明,登山前请仔细阅读,千万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昨日上午,深圳大鹏半...
原油大涨、白银暴跌 (来源:财闻) ​现货黄金日内跌超2%,截至发稿时报4554.42美元/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