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正式落地。
新人办理登记。云南省民政厅 供图当日上午,户籍地为广东省汕尾市的杨先生与广东深圳市的朱女士来到昆明市五华区婚姻登记处,凭借居民身份证及无配偶签字声明,仅用时15分钟就完成了结婚登记,成为云南省首对通过“全国通办”方式领证的新人。“不用请假回广州,也不用翻找户口簿,服务太贴心了!”朱女士表示,这一政策让她切实感受到了“新市民”的归属感。
新人领到结婚证。云南省民政厅 供图据悉,为确保婚姻登记“全国通办”顺利实施,云南省民政部门依托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全省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基本完成补录。为方便新人办理,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全面提供线上预约功能,昆明等地还通过设置材料预审专用邮箱,为当事人提供材料预审渠道,工作人员提前核验身份信息及声明真实性,预审通过后现场可迅速完成登记。全省婚姻登记员进行了专项培训,确保熟练掌握婚姻登记操作流程。
近年来,云南省不断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自2021年起,昆明、玉溪等州市率先开展州市内通办试点,逐步推动全省范围内婚姻登记“跨区域办”。2023年8月,云南省正式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为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奠定了基础。
全省民政部门延伸“婚姻登记”服务,同步推进婚姻家庭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实现婚姻家庭辅导室全覆盖,各地通过购买服务、发动志愿者等方式,扎实开展婚前辅导、家庭关系调适、离婚疏导等服务。16个州(市)共设立并投入使用“公园式”婚姻登记点、颁证点114个。2024年七夕节,各地在“公园式”婚姻登记点、颁证点同步举办“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爱在七彩云岭”第一届集体婚礼系列活动,全省1400余对新人参加。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民政部门将利用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契机,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打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婚姻旅居特色品牌、推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蜜月旅居”等服务、开发“婚俗体验+民族节庆”产品,激活全省文旅消费新场景。同时,将依托全省公园式婚姻服务点,提供结婚颁证仪式、集体婚礼等特色服务,引导年轻群体婚事新办简办,抵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构建积极向上的新型婚育文化。
知道多一点
《婚姻登记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二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
《条例》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根据《条例》,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都无需再出示户口簿。
■ 结婚
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 离婚
《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撰文:郎晶晶
来源:云南日报
资料:云南省民政厅
信息员:石泉泉
部分内容来源于“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