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5月9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付通”)因6项业务违规遭到处罚。
具体来看,快付通的违规事项包括: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被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给予警告,并罚没约351.9万元。
同时,时任快付通财务总监胡某贵因对快付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