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5月9日讯(记者 孙锐)打着农业发展合作社旗号设立“小银行”,以“高息养老股”为诱饵吸储上亿元,致460户村民血本无归。近日,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三名主犯获刑八年至十三年,并被责令退赔群众损失3447万元。
伪装合作社:营业大厅设柜台吸储
2013年7月起,蒋某会纠集荣某花、刁某友在东海县组建“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私设银行式营业网点,通过发放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以“存钱得高息”“认购养老保险股享分红”等名义公开揽储。为骗取信任,该团伙向900余户村民出具“股金凭证”,承诺保本付息,专门针对防范意识薄弱的老年人群体。经审计,该组织累计非法吸储1.28亿元,至案发仍有3476.24万元本金无法归还。
资金黑洞:上亿存款用于挥霍放贷
法院查明,吸收的巨额资金仅有少部分用于合作社经营,蒋某会将资金大量投入个人投资、奢侈品消费;荣某花挪用钱款购置房产;另有资金用于向其他企业放贷、支付员工高额提成及“拆东墙补西墙”兑付到期本息。2022年5月因资金链断裂,受害群众集中维权案发。
重拳惩处:主犯获刑13年全额追赃
东海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蒋某会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合作社名义变相从事银行业务,扰乱金融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数额特别巨大。法院判处蒋某会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100万元,荣某花、刁某友分获十年六个月、八年有期徒刑,三人共同退赔3447.08万元经济损失。目前涉案房产等资产已进入司法处置程序。
法院警示:认清非法集资四张“画皮”
本案主审法官指出,当前农村非法集资常伪装为四大形态:假借合作社突破“社员封闭”原则、虚构“国家扶贫项目”、宣称“消费返利”以及承诺“以房养老”。司法机关提醒群众,凡是年收益率超6%的“保本理财”均属高危项目,发现村居出现“存款送粮油”“入股领养老金”等反常情况应立即举报。
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