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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4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本文简称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再过12天,即5月20日,这部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法就将全面施行。
民营企业融资是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热点,党中央、国务院就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专门部署。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三章,即“投融资促进”一章,对此作了多项规定。金融监管总局将如何推进落实?5月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对此进行介绍。
民营企业中占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据悉,金融监管总局已根据小微企业特点“量身定制”了一系列差异化的金融监管政策。
“比如,在资本监管方面,我们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资本权重给予了八五折到七五折优惠;在不良容忍方面,我们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此提高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丛林举例道。
据丛林介绍,民营企业贷款投放一直在稳步增长,近五年的年平均增速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出1.1个百分点。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6.07万亿元,同比增长7.4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3万亿元,同比增长12.5%。金融监管总局还出台了无还本续贷政策,为企业降低资金周转成本。截至一季度末,续贷余额达到7.4万亿元,同比增长35.7%。
在保险领域,金融监管总局也根据民营企业特点引导创新保险产品服务体系。例如,新能源汽车产业中民营企业占多数,金融监管总局引导保险行业推出了专属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并搭建“车险好投保”平台,实现“愿保尽保、凡投必保”。
值得关注的是,在线下,金融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一起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来自丛林的最新披露,通过这个机制,金融机构已向小微主体新发放贷款12.6万亿元,平均利率为3.66%。
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门规定了投资融资促进,“这些条款既是对金融部门长期政策和实践的高度提炼,也为我们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和任务。”丛林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抓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贯彻落实,从监管引导、政策激励、机制推动、制度保障等各个方面持续发力,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民营企业精准施策。
编辑 俞金旻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