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国的租赁人口已经超过了2.4亿,租赁纠纷的年增长率高达21%。从“押金争议”到“疫情减租僵局”,这些看似冷漠的合同条款背后,实际上牵动着数以千万计民众的安居梦想。本案例以王某与张某之间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为典型,展示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何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打破障碍、解开心结,将矛盾和纠纷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温暖实践,让民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16日,王某(出租方)前往西安市长安区综治中心,寻求调解。起因追溯至两年前,即2022年10月,当时王某(出租方)与张某(承租方)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张某同意租赁王某位于某处的商铺,租赁期限为三年,月租金为5200元,租金按年支付。合同中还对房屋的使用目的、修缮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在合同履行期间,张某经常以经营效益不佳为由,频繁拖欠租金,尽管王某多次催促,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此外,张某还经常因为邻里关系问题打扰王某,要求王某出面调停,这给王某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因此,根据合同约定: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超过15天,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金,王某在通知张某后锁门并报警,从而引发纠纷。因此,王某向西安市长安区综治中心申请调解,要求张某支付拖欠的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租赁合同;而张某则声称拖欠租金并非出于恶意,希望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双方的争议较大,矛盾尖锐。
【调解过程】
案件经长安区综治中心流转委派,长安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中心受理此案,中心接到案件后即刻组织调解员展开案件分析,针对案件特点及当事人性格特性采取合理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展开沟通,了解案件详情理顺证据链条,明确争议难点,同时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搜集整理相关法律条文和有关规定,征询专家团律师意见,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后调解开始。
一、前置研判定基调
本案由3名调解员组成专项调解小组,在现场展开调解,调解过程中了解到,王某作为房东,长期面临租户情感道德绑架、租金支付方式被擅自变更、多次拖延缴纳房租等问题。从最初逾期30天违约,到张某夫妻以经营困难为由,将合同约定的半年支付改为季度支付,王某在对方"软磨硬施"下一再妥协。直至近期张某再次拖欠租金并言语冲突,王某情绪崩溃采取锁门措施,双方矛盾彻底激化,租赁合同存续与否成为争议焦点。针对本案"情感纠葛深、法律关系明、利益诉求对立"的特点,调解小组研究决定采取,"三阶递进"的策略化解纠纷。
二、"三阶递进"解纠纷
1、"背靠背"调解:分层疏导情绪,精准锚定诉求。调解员敏锐捕捉到王某的委屈痛苦情绪,首轮调解采取"背靠背"策略。面对泣不成声的王某,调解员通过2小时心理疏导,逐步获取完整事实:张某夫妻利用王某性格温和、不善争执的特点,长期违反合同约定;而王某因家庭变故独自抚养双孩,经济压力叠加精神伤害,最终情绪爆发要求解约赔偿。与此同时,调解员通过电话与张某沟通,在确认其接受调解意向后,同步核查租赁合同、催缴记录等证据材料,明确张某拖欠租金构成违约的法律事实。
2、"面对面"交锋:情理法交融,重建信任桥梁。第二轮调解中,调解员创新采用"共情式调解法"。先让双方充分陈述:王某细数经济损失与精神伤害,张某坦陈经营困境。调解员随即援引《民法典》第722条,明确指出张某违约事实,同时以"经营不易需体谅"为切入点,引导王某换位思考。针对王某家庭特殊情况,调解员通过倾听、肯定、共情三步骤,帮助其宣泄五小时情绪,逐步重建理性沟通基础;对张某则采取"批评+建议"模式,既严肃指出违约责任,又提出"赔偿违约金+续租"的可行性方案,促使张某当场鞠躬致歉。
3、动态平衡利益,达成最优方案。在连续48小时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构建"三维协商模型":一是法律维度,明确违约赔偿标准;二是情感维度,引导双方理解彼此处境;三是现实维度,提出分期支付、延期解约等6套备选方案。面对王某反复摇摆的租赁意愿,调解员运用"利弊可视化"技巧,将不同方案转化为对比图表,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共识:张某赔偿违约金并立即支付拖欠租金,王某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至2025年10月期满,同时约定过渡期内双方互不追责。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的努力下,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张某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双方继续履行2023年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的内容;
2、被申请人张某当场支付2025年4月16日-2025年10月15日租金31200元。
调解员对协议内容进行了详细记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同时告知双方如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案调解成功彰显"长安经验"的实践价值:一是建立"情绪疏导-法律释明-利益平衡"调解范式,实现情理法有机统一;二是创新"理法同行+心理干预"协同机制,案件处理过程中征询资深律师法律意见,开展心理辅导;三是运用"动态方案库"技术,通过多轮协商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维护租赁市场和谐稳定。该案例为化解涉民生领域复杂纠纷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调解模板,充分展现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创新实践。
编辑:侯宜均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