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开发布6件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聚焦外汇领域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办案规则,依法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这批典型案例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聚焦当前困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的管辖难题,做好示范引导;二是强化对外汇违法行为的全方位打击,形成有效震慑;三是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推进反向衔接常态长效。
“此次发布案例,重点警示社会公众,不要贪图一时之利,利用正常跨境经贸往来中积累的资金和客户资源等,协助地下钱庄团伙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经营活动,或为地下钱庄团伙非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此类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犯罪的共犯,即使符合刑事不起诉条件,也将被追究行政责任,将被处以行政罚款。”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称。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外汇交易日益活跃,但伴随而来的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严重威胁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精准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同时,检察机关联合外汇管理部门深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示范程序衔接路径,防止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因“不刑不罚”产生监管漏洞,形成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治理闭环。此次,两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对加强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具有示范指导作用。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意在帮助社会公众提升合法使用外汇的意识。”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表示,社会公众买入和卖出外汇应在取得外汇业务资格的银行等机构办理。在规定场所以外买卖外汇,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属违法行为。非法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的,依法应追究行政责任。
此次典型案例还有利于构建外汇管理部门与地方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表示,两部门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严厉惩处恶性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惩教结合,秉承过罚相当的原则,共同做好刑事司法程序终结后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等要求,在事前、事中、事后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工作顺利开展,完善外汇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精准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作者:窦世平 常佩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