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ST高鸿(维权)(000851)发布公告,报告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的累计诉讼和仲裁情况。
上诉人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银行东城支行保理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告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与被告公司及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江苏高鸿鼎恒支付借款本金2700万元及利息7.5元、罚息71万元、复利4585元和律师费2.5万元。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与中国银行东城支行一案,将导致公司利润减少39万元。原告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与被告公司及江苏高鸿鼎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目前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一季度,*ST高鸿实现收入1.82亿元,归母净利润-4269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