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若干举措。
随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和沪深北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相继发布公告,减免科技创新债券相关费用。
具体来看,为落实人民银行关于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的政策精神,加大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关于减免科技创新债券相关交易手续费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全额减免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内成员以科技创新债券为标的的现券买卖交易手续费,减免期为2025年至2027年。
为持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发挥银行间市场融资功能,全力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发行科技创新专项金融债券,中央结算公司发布关于减免科技创新专项金融债券服务费用的通知,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全额减免科技创新专项金融债券发行登记服务费。
对于在2025年1月1日(含)之后发生上述业务并已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中央结算公司表示,将对适用上述规定的减免部分作退还处理。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全额减免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有关费用的通知,决定在现行阶段性全额减免发行登记费的基础上,自2025年5月7日,进一步对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全额减免付息兑付服务费,首期暂定两年。
沪深北交易所亦提出降低科技创新债券交易结算成本。三家交易所均将继续免收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认购经手费、上市(挂牌)初费和年费、现券交易(转让)的交易经手费、回售交易经手费,并配合落实科技创新债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和结算费免收工作。
关于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交易等相关费用优惠不仅于此,《公告》中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自身财力,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或者出台其他优惠政策措施,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支持措施。
“这一规定将有助于降低科技创新债券综合发行成本,引导金融资本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中债资信企业与机构部负责人孙静媛告诉《金融时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