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四川人社
近年来,全省各事业单位及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安排,积极参与驻村帮扶工作,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人物和典型模范,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何小青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何小青,女,藏族,四川黑水人,1985年7月出生,2007年11月参加工作,201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阿坝州金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八级职员、咯尔乡德胜村驻村第一书记。2024年8月22日,何小青同志在开展入户走访工作途中不幸坠河遇难,年仅39岁。
何小青同志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指引下成长起来的优秀青年代表,是在基层一线拼搏奋斗、忘我奉献的党员干部缩影,是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楷模榜样。她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主动请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苦干实干,直至生命最后一刻。她是建强村党组织的“领头雁”,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率先垂范,用生命诠释了新时代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以赤诚铸就了忠诚;她是推进强村富民的“操盘手”,致力打造路畅、业兴、宜居、和美村庄,用心用情谋划和推进乡村发展,以拼劲鼓舞了干劲;她是提升治理水平的“参与者”,对村里的大事小事始终亲力亲为,处理不好决不罢休,以真情感染了民情;她是为民办事服务的“实干家”,始终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切实把群众当成自家人、把群众事当成自家事,以初心温暖了民心。
为褒奖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追授何小青同志记大功奖励。
全省各事业单位及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何小青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担当精神,心系群众、无私奉献的为民情怀,严于律己、诚以待人的质朴本色,自觉以何小青同志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立足本职、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